行政架構

行政架構

 

法團校董會為本校最高領導層,每年定期召開三次會議,釐訂學校的整體發展方向及議決重要提案。

 

校內的行政架構上設「學校發展組」及「政務委員會」。「學校發展組」由校長、副校長、課程主任、訓育主任及學習支援主任組成,按需要開會商議有關學校發展之方向及政策;政務委員會成員由校長、副校長、主任及學生輔導主任組成,每周召開例會商討 各項校務工作;政務委員會下設多個功能小組,如課程、訓育、輔導、學習支援、總務、資源、資訊科技發展、資訊科技教育、跨學科主題學習等行政組別,與及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、視覺藝術、音樂、體育、普通話等課程組別,分別由兩位副校長統領,各小組按需要召開會議,以 群策群力方式一起籌劃及推展全校各不同層面的工作。此外,更設立多位專責老師,專職活動、學生事務、學校推廣、閱讀推廣、綠色校園、德育及公民教育、國民教育、正向及生命教育、健康教育等不同範疇的工作,充實中層管理的力量。